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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第一章文化和旅游发展环境

“十三五”以来,首都文化和旅游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守正创新,开拓进取,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基础更加稳固,动力活力日益迸发,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一、“十三五”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成就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首都文艺舞台持续繁荣兴盛,评剧《母亲》、原创民族舞剧《天路》分别荣获第十五届、十六届文华大奖。打造艺术创作全链条扶持引导机制,建立全国首个省级文化艺术基金——北京文化艺术基金、首个面向艺术院团的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剧目排练中心、首个剧院运营服务平台。现代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纳入立法进程,东城、海淀荣获“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称号。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显著提高,首都市民系列文化活动年均2万场,曲艺作品《丰碑》荣获全国群众文化艺术最高奖“群星奖”。非遗保护传承实现重大突破,《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正式出台实施。首都文化和旅游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有力服务保障国家外交大局和国家重大活动,成功打造一批对外文化交流品牌活动。文化产业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动漫游戏企业出口产值位居全国首位。文化领域“放管服”改革走在前列,全程网办率达到%。

旅游业发展质量显著提高。旅游经济总量持续增长,年旅游接待总量达到3.2亿人次。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延庆、怀柔、平谷、昌平、门头沟五个区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市场主体活力持续迸发,环球主题公园等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旅游投融资体系和平台建设取得新成就,京郊旅游政策性保险服务创新性推出。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稳步推进,厕所革命成效显著。乡村旅游发展成果卓著,“畅游京郊”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旅游国际化程度显著增强,“入境旅游全球战略合作伙伴计划”深入实施。旅游业核心竞争力和世界影响力明显提升,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成为具有影响力的国际旅游组织。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出新步伐,旅游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显著成效。

二、“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北京文化和旅游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着一系列新形势新要求。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文化和旅游发展需要做到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更好实现自身发展。从国内看,我国文化建设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接续推进中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文化是重要内容;推动高质量发展,文化是重要支点;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文化是重要因素;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风险挑战,文化是重要力量源泉。从北京看,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是北京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中承担的重要使命和职责。文化和旅游工作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围绕做好首都文化这篇大文章,立足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创新文化的基本格局和“一核一城三带两区”总体框架,助力北京建设成为弘扬中华文明与引领时代潮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文化名城。

首都文化和旅游发展面临着一系列新机遇新挑战。

机遇前所未有。“十四五”时期,北京将推动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将为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依托。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必将为首都新发展提供强大支撑,“四个中心”“四个服务”蕴含的巨大能量进一步释放,将为首都文化和旅游发展注入更多活力。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增长,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加快实施,将进一步激发首都文化和旅游需求潜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将为首都新发展增添强大引擎,新业态新模式新需求催生勃发,将为文化和旅游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京津冀协同发展水平和层级不断提升,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将为首都文化和旅游发展提供广阔空间。

挑战前所未有。国内外形势深刻变化,各种思想文化在首都交流交融交锋,维护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的任务更加艰巨。疫情防控常态化、突发公共事件等将给文化和旅游发展带来不确定性,首都文化和旅游持续健康发展的环境更加复杂。人民群众对美好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更加高涨,文化和旅游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文化和旅游产品的供给和需求不完全匹配,实现首都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需求更加迫切。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北京文化和旅游发展面临重大机遇,也面临诸多挑战,需要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牢牢把握首都工作特殊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奋力开创首都文化和旅游发展新局面。

第二章“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总体要求

深刻认识首都发展面临的形势、机遇、挑战,完整、准确、全面理解把握首都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聚焦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着力提升“四个服务”水平,努力擘画文化和旅游发展新蓝图。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首都发展为统领,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推动北京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繁荣发展,加快建设文化和旅游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文化和旅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世界文化名城和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要求

严格遵循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等重大原则,把握好以下基本要求:

——更加突出首都发展。大力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提高文化和旅游领域“四个服务”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首善之区,繁荣兴盛新时代首都文化。

——更加突出创新发展。准确把握文化和旅游发展趋势,依托现代科技手段推动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创新发展。坚持文旅融合,促进文化和旅游与其他领域融合发展,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需求,提高文化和旅游业核心竞争力。

——更加突出京津冀协同发展。牢牢抓住疏解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推动首都功能核心区旅游降密和通州文化旅游区建设,增强与天津、河北联动,建设以首都为核心的京津冀文化旅游圈。

——更加突出开放发展。加强文化和旅游国际交流合作,建设面向世界的文明交流互鉴首要窗口,扩大文化和旅游服务贸易对外开放,塑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文化旅游开放合作新格局。

——更加突出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在京郊生态、富民、服务与保障的复合带动功能,助力京郊农村实现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

——更加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不断扩大文化和旅游优质产品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更加突出安全发展。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底线思维,牢牢掌握首都文化和旅游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加强首都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管理,筑牢首都文化和旅游安全防线。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二〇二五年,率先实现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服务保障国家对外工作大局和重大国事活动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服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助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作用持续增强,世界文化名城和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文化自信充分彰显,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文化铸魂、文化赋能和旅游为民、旅游带动作用全面突显。

——首都文艺舞台更加繁荣。代表国家形象、首都水准的“艺术高峰”作品不断涌现,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艺术展演活动精彩纷呈,艺术创新创造活力持续增强。

——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全面建成供给丰富、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实现公共文化设施身边化、服务内容品质化、供给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智能化;建成国际一流、主客共享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实现旅游服务国际化、规范化、便利化、智慧化。

——首都文化金名片更加光彩夺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为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取得重大进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任务全面落实。

——文化和旅游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主动适应北京从“大众文旅消费时代”率先进入到“品质文旅消费时代”趋势,文化和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纵深推进,现代化文化和旅游产业体系初步建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文化和旅游新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旅游产业经济支柱地位更加巩固,对首都经济贡献度显著提高。

——文化和旅游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文化和旅游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参与国际文化和旅游合作与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入境游市场实现正向发展,国际文化和旅游交流更加频繁。

——文化和旅游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构建起“市场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文化和旅游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网络坚韧稳固。

——文化和旅游区域合作水平明显提升。城市副中心文化和旅游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特色鲜明、资源互补、协同发展、互利共赢的京津冀文化旅游圈基本形成,北京市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新局面不断开创。

展望到二〇三五年,初步建成世界文化名城和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首都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文化事业更加繁荣,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在人类文明交流互鉴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建成文化强国贡献重要力量,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指标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主要指标

四、空间布局

充分利用首都古今荟萃、海纳百川、博采众长、兼容并包的文化资源优势,构建“一核一轴、四极四带、多板块”的文化旅游空间格局。

(一)一核

“一核”指老城。统筹老城整体保护与中央政务功能提升,建设老城文化探访路,整体增强历史文化遗产展示水平,展示老城特色文化空间,加强老城旅游要素管控与综合治理,适当降低旅游密度,降低游客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过度集聚,提高文化创意、旅游演艺、国学研修等旅游休闲业态占比,提供高品质旅游产品和设施环境,将老城建设成为国际一流文化旅游典范区。

(二)一轴

“一轴”指中轴线。强化中轴线空间秩序和统领地位,扎实推进中轴线遗产保护,以中轴线申遗为抓手,实施重点文物腾退利用,打造以文化旅游功能为主、展示传统文化精髓、体现现代文明魅力的中轴线文化探访路。

(三)四极

“四极”指构建副中心、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新首钢、奥林匹克中心区四大文化旅游增长极。东部建设以北京环球主题公园及度假区为主体,文化创意、旅游服务为支撑的通州文化旅游区;南部依托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做大做强旅游会展产业;西部建设以首钢工业遗存保护利用为特色的国际文化体育创意旅游区;北部依托奥林匹克中心区大力发展文旅体产业和会议会展业。

(四)四带

“四带”是指大运河文化旅游休闲带、长城文化旅游休闲带、西山永定河文化旅游休闲带、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推进“大运河文化核心游憩体验带”建设,擦亮世界公认的国家文化符号。建设好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打造国家级标志性工程,建设长城自然生态景观带。依托三山五园地区建设成为国家历史文化传承典范地区和国际交往活动重要承载地,在京西南打造凸显北京文明之源、历史之根的文化旅游带。按照“体育+文化旅游”模式,加快建设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推动人民群众共享奥运红利,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注入新内涵。

(五)多板块

“多板块”指依托新城和生态涵养区的历史文化和美丽自然山水,建设服务市民休闲旅游的城市后花园。打造卢沟桥―宛平城红色旅游、京西文化景观区域(京西古道)、燕山文化景观(明十三陵、银山塔林、汤泉行宫等)、房山文化景观(房山文化线路)、通州运河、怀柔雁栖湖等休闲旅游板块。

第三章繁荣首都文艺舞台

充分发挥文艺引领时代风尚、鼓舞人民前进、推动社会进步的号角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进首都艺术精品力作不断涌现,吸引国际一流舞台展演集聚京城,始终保持引领全国艺术繁荣发展的大格局、大气象。

一、勇攀艺术创作高峰

(一)抓好精品创作

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不断推出具有中国气派、首都水准、北京特色的精品力作。做好艺术创作规划统筹,抓住重大题材和重要时间节点,力争首都艺术作品和工作者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等国家重大艺术奖项评选中获得更多荣誉。制定重点革命题材、重大历史题材、重大现实题材、北京题材等专项创作规划,重点扶持反映新时代伟大首都深刻转型实践、城市副中心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题材创作,建立动态更新的重点作品“种子库”。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年北京冬奥会及冬残奥会、党的二十大、新中国成立75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艺术创作。积极培育繁荣新媒体艺术创作,推出一批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的网络艺术作品。

(二)完善创作扶持机制

优化北京文化艺术基金运作模式和资金投入方式,建立健全扶持优秀剧本创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剧本、编导、作曲等原创性基础性环节和优秀创作人才的资助。进一步发挥北京剧目排练中心作用,解决改革院团排练场所有限难题;探索利用老旧厂房、腾退空间等建设新的排练中心,拓展演出产业空间承载。充分利用北京市剧院运营服务平台,实现场、团、剧无缝对接,不断拓展平台辐射范围,吸引全国优秀剧目参与平台展演,做大做强北京演艺中心品牌。支持国有文艺院团与国家大剧院、长安街演艺区等地标性演出场所合作开展驻场演出,打造天桥演艺区、台湖演艺小镇等区域性演出中心,擦亮北京文化演出地标名片。

二、打造舞台艺术展演传播中心

(一)搭建舞台艺术展演展播交流平台

吸引“好作品来北京”,形成“大戏看北京”的标杆效应。持续提升“圆梦中国春苗行动”北京优秀少儿题材舞台剧目展演、“北京故事”优秀小剧场剧目展演等品牌活动影响力。高水平举办中国戏曲文化周、北京国际音乐节等国际一流舞台艺术演出活动。鼓励国际知名艺术院团和艺术家将优秀作品的全球首演首播放在北京,吸引国际著名剧团来京巡演,支持国际知名演艺集团和演艺经纪机构落户北京。把体现新时代文化成就、代表中国文化形象的舞台艺术精品推向世界舞台,让北京成为全国优秀舞台艺术作品走向世界的首发地。

(二)提升舞台艺术作品市场影响力

依托故宫、大运河、长城等文化载体,积极策划代表国家形象、体现首都特色的大型实景旅游演艺项目,提升首都旅游演艺国内外影响力。推动演艺行业延伸产业链,引进国内外知名演出经纪机构,鼓励商业街区、文化园区、旅游景区等引入演艺项目。促进舞台艺术线上演播与线下演出融合发展,推动艺术创作与演出演播更好适应网络时代观众审美需求。

三、优化首都舞台艺术生态环境

(一)加强创作引导

教育引导首都舞台艺术工作者坚守文化价值底线、社会责任底线、艺术审美底线,坚持真善美的价值追求,正确处理艺术个性和社会道德的关系。引导舞台艺术工作者带头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不断提高学养、涵养、修养,用心用情用功抒写伟大首都、伟大时代。坚决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和泛娱乐化、泛物质化倾向,坚决治理偷税漏税、跟风抄袭等问题,规范舞台艺术演出市场秩序。

(二)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首都舞台艺术名师大家的培育力度,实施名家大师领航工程、中生代艺术家领鹰工程和青年艺术人才培育工程。加强舞台艺术人才选拔培养使用,实施“尖子人才后备班”计划,建立健全首都艺术院团与在京高校合作机制。加强舞台艺术管理人才培养,建立健全有进有出、能上能下、能者居之的选拔配备机制。积极探索市属艺术院团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工作,建立一支对市场敏感、有开拓精神和能力的演出经营专业人才队伍。

(三)完善评论评价体系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原则,建立权威公信的首都舞台艺术评论评价体系,发挥风向标作用,保持引领全国艺术创作的格局。发挥舞台艺术评奖激励引领功能,建立获奖作品跟踪考核机制,推动更多获奖作品面向公众。建立舞台艺术创作会商、论证研判、科学评估等机制,为艺术创作把脉定向、保驾护航。

第四章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的工作理念,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扩大优质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一、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一)建设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

推动国家美术馆、国家工艺美术馆等国家“文化重器”落户北京,建成一批面向世界的国家级文化展示平台。完成城市副中心图书馆、剧院、博物馆等重大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北京市文化中心、北昆国际文化艺术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聚焦城市副中心、城南地区、新首钢地区、重点站区等重要功能承载区,规划建设一批市级地标性公共文化设施。加强区级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建设,重点推动西城琉璃厂艺术文化馆、海淀三山五园艺术中心、丰台综合文化中心、门头沟文化中心、北京现代艺术馆、顺义新文化中心、昌平文化艺术中心、大兴文博综合馆、怀柔综合文化中心、密云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建设。

(二)织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通过城乡统筹和资源整合,积极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设施建设,促进乡镇(街道)综合文化中心、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室面积和服务达标,充分利用社区管理用房及腾退空间建设群众文化设施,提升城区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服务效能。补足郊区、偏远山区公共文化设施短板,逐步消除城乡公共文化设施盲区和盲点。引导新建大型文化设施向城市南部、西部等人口集聚区和设施薄弱地区倾斜,加快补齐城市副中心及回龙观、天通苑、方庄、望京、天宫院等人口密集的重点地区、大型居住社区文化设施规划建设短板,进一步优化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对特殊群体的服务力度,将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扶持对象,保障特殊群体享受同等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适用性。

(三)拓展新型公共文化服务空间

实施“城市文化会客厅”项目,利用城市各类空间打造一批融互联网、数字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等内容于一体的新型公共文化服务空间。推进公共文化设施与公共服务大厅、公交站点、重点站区、公园绿地、街角、商业综合体、地下空间、产业园区、医疗机构、商业楼宇、银行设施及其公共空间相融合,建设一批融入城市生活场景的公共文化空间。加强央地合作,研究利用中央单位文化资源优势,拓展公共文化资源空间。

二、加强高质量公共文化供给

(一)丰富高质量公共文化产品

持续举办贯穿全年、覆盖全市的首都市民系列文化活动。提升“周末场演出计划”、农村“文艺演出星火工程”“北京农民艺术节”“百姓周末大舞台”“首都市民音乐厅”等公益演出活动影响力,打造城乡特色公共文化活动。引导艺术工作者与公共文化机构共同开展“结对子、种文化”系列活动,增强基层公共文化机构“造血”功能。鼓励引导基层公共文化机构进社区、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为属地“上班族”提供特色公共文化服务。支持社会办文化场馆、经营性文化设施等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充分利用各类公共文化空间,提供读书看报、艺术培训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二)健全高效能公共文化服务机制

推动出台《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健全完善市区两级优秀群众文化项目扶持办法。坚持需求导向,完善公共图书、文化活动、公益演出等线下线上一体配送体系,推动“群众点单”和“政府买单”更好对接。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增强街乡综合文化中心发展活力。完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机制,合理调整开放时间,更好适应市民文化消费习惯。

(三)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

鼓励引入竞争机制,适度创新社会委托运营、民办公助等供给模式。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强化过程监管,对社会化运营的公共文化服务进行全过程绩效评估,实施基层文化设施提效专项行动,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强对文化类社会组织的引导和扶持,发挥行业协会在强化行业自律、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发挥文化志愿队伍作用,建立完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

三、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科技含量

(一)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智能化升级

加快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在公共文化场馆应用,促进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综合文化中心(室)等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转型升级。到年底,实现区区建有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加快公共文化服务数字端建设,推动与国家公共文化云互联互通,加快建设公共图书馆数字服务平台,完善乡镇(街道)公共图书馆“一卡通”服务功能,实现通借通还,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走上“云端”、进入“指尖”。

(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

加快建设“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和设施运营管理平台”,加快实现云预订、网上预约等功能,形成集成式、多媒体覆盖的公共数字文化管理系统。做好北京画院、首都图书馆等的珍贵藏品、典籍资源数字化工作,推动建立标准统一、互联互通、便捷实用的首都特色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库。构建全天候线上公共文化数字资源服务新模式,充分整合各部门、各行业、各区、各街乡以及各类社会化的文化服务数字资源,构建多层级、多门类的公共文化数字服务网络群。支持开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图书馆、文化馆建设线下数字化体验产品,打造沉浸式公共文化服务互动体验场景。

第五章打造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典范之城

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发扬光大,持续展现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加强对北京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和有序开放,传承发展城市历史文脉,进一步凸显北京历史文化的整体价值。

一、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弘扬

(一)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校园传承。依托北京博物馆之城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博物馆资源以及规划建设中的中国长城博物馆、大运河博物馆、北京源文化博物馆等主题博物馆,组织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教育活动,促进北京博物馆资源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体系。加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力度,发挥北京各类媒体资源集聚优势,创新表达方式,大力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魅力。

(二)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生产生活

深化“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依托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挖掘文化内涵,创新理念方法,引导市民在广泛参与中感悟中华文化、增进家国情怀。利用“首都市民系列文化活动”,普及中华诗词、音乐舞蹈、书法绘画等优秀传统文化。提炼精选一批凸显北京文化特色的经典性元素和标志性符号,纳入城镇化建设、城市规划设计,合理应用于城市雕塑、广场园林等公共空间。积极推进京郊乡村文化振兴,发掘和保护一批处处有历史、步步有文化的小镇和村庄。推动休闲生活与传统文化融合发展,培育符合现代人需求的传统休闲文化。

(三)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积极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的规划建设,推动红色文化与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生态文化融合发展。整合具有突出意义、重要影响、重大主题的文物和文化资源,聚合保护传承利用、文化教育、公共服务、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科学研究等多重功能,形成具有特定开放空间的公共文化载体,集中打造中华文化重要标志,充分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地位和作用。

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一)夯实非遗保护传承基础

完善非遗名录制度,继续完善传承人制度,对代表性传承人实施动态管理。加强非遗记录、研究工作,开展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征集非遗代表性项目优秀作品及相关实物。实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培养一批非遗骨干人才。推动建立规范化的非遗档案及数据库。聚焦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总体框架,结合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开展非遗分类保护和区域性整体保护。

(二)推进非遗活态传承

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建立北京市传统工艺振兴目录,推进燕京八绝等传统工艺振兴与创新,认定一批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实施曲艺传承发展计划,不断增强北京曲艺在当代的生命力。推动老字号非遗传承振兴与创新,激发老字号非遗传承发展新活力。拓展“非遗+”融合范围,开展“非遗+旅游”“非遗+互联网”“非遗+金融”等合作,利用市场化手段和现代科技促进非遗保护。

(三)促进非遗展示传播

支持非遗展示中心、传承工作室等建设,持续拓展非遗展示空间。围绕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和年冬奥会及冬残奥会等重大活动,鼓励非遗保护机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开展非遗展示活动。完善京津冀非遗保护协同发展机制,在跨区域调查研究、传承发展、旅游体验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举办好京津冀非遗联展等系列宣传展示活动。吸引符合条件的外省非遗代表性项目在京开展保护传承活动,择优享受本市相关政策。加强非遗在国内外的推广传播,探索与港澳台地区、国际友好城市间的非遗互动交流。

三、推进城市历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

(一)构建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体系

统筹做好文物保护、腾退开放和综合利用,构建涵盖老城、中心城区、市域和京津冀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体系,注重老城整体保护与复兴,推动文化与城市空间、百姓生活有机融合,增强城市人文底蕴。推动城市公共空间精细化与艺术化塑造,突出历史风韵在现代城市的创造性呈现,打造城市整体文化景观格局。发挥好长城、大运河、西山永定河三条文化带联结古今文化、优化城市功能布局、促进沿线区域发展的作用,构建融合历史人文、生态风景与现代设施的城市文脉。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丰富全社会历史文化滋养,彰显五千年文明厚重底蕴。

(二)合理利用北京历史文化名城资源

推动历史建筑结合自身特点和周边区域的功能定位,引入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实体书店、非遗展示中心等文化和服务功能,打造“建筑可阅读”都市文化旅游线路。鼓励结合重大历史事件等,依托革命史迹组织开展纪念活动,将革命史迹与其他保护对象整合,拓展展示路线和内容。鼓励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发展多样化特色产业,适度开展旅游、传统工艺和传统技艺加工制作等与传统文化相协调的经营活动。支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居民、村民从事当地特色手工产业的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促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原有形态、生活方式的延续传承。积极推动历史文化资源数字化和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推出一批历史文化资源数字化展示体验项目。

第六章优化高品质旅游供给结构

立足品质文旅消费时代特征,聚焦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需求侧管理,实现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动态平衡,推动旅游业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在新发展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加大优质旅游产品供给

(一)着力优化古都文化旅游产品

围绕中轴线申遗,完善游客服务配套设施,向国内外游客展示中轴线独一无二的壮美空间秩序。聚焦老城保护与复兴,塑造围绕内环路的特色文化空间,实施“漫步北京”计划,推进中轴线、天坛―先农坛―天桥等10条精品文化探访路建设。推动落实“三条文化带”保护发展规划,推进大运河、长城(开放段)、西山永定河沿线重点旅游项目等建设,创办中国(北京)国际运河文化节,培育古都文化旅游新亮点。用好北京世界文化遗产、名人故居、胡同会馆、名镇名村等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精心打造古都文化主题国际精品旅游路线。

(二)加快开发红色文化旅游产品

统筹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和红色旅游发展,讲好党的故事、革命故事、英雄故事,让红色基因在中华民族扎根延续。推进北京地区革命文物集中连片展示,依托北京大学红楼、卢沟桥(宛平城)、中共中央北京香山革命纪念地等重点革命文物载体,开发红色旅游产品,串联中国共产党早期革命活动主题片区、抗日战争主题片区和“进京赶考”建立新中国主题片区三大主题片区红色旅游资源,建设一批红色旅游胜地。围绕李大钊旧居、长辛店、平北抗日根据地、平西抗日纪念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纪念馆、焦庄户地道战遗址纪念馆、八路军冀热察挺进军司令部旧址等革命文物保护,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策划设计系列红色旅游精品路线,组织游客参加国家公祭日、烈士纪念日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发扬红色传统,赓续红色基因,讲好红色故事。

(三)精心打造京味文化旅游产品

加强胡同、四合院等地理要素与文化内涵的关联表达,保护利用好烟袋斜街、大栅栏等重要文化空间,突出老北京记忆,打造一批“最北京”文化体验地标。加强京味文化素材挖掘和转化,支持京剧、京韵大鼓等艺术发展,推进京剧文化之旅项目建设,打造成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北京城市金名片。鼓励时尚文化活动和艺术区建设,引导北京礼仪、京味饮食等各类文化健康发展,彰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文化魅力。

(四)全力培育创新文化旅游产品

围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强“三城一区”科技资源与旅游融合发展,以“新景点、新旅游、新赋能”为主题,推动开发一批科技旅游应用场景,向中外游客充分展示大国首都科技创新成果。推动北京大型高科技企业、科研院所等机构面向游客有条件开放,开发创新创意旅游产品,设计推出科技主题旅游线路。丰富研学旅游活动内容,依托博物馆、科技馆、天文馆、青少年科技馆等场馆资源,制定主题多样的研学旅游路线。用好5G、超高清视频技术等新技术手段,推出一批具有科技感和北京味的网红打卡地。

(五)聚力提升乡村旅游品质

推进门头沟、房山、密云等区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打造一批以传统村落为依托的京郊休闲度假地。推动乡村旅游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建设一批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的旅游景观小镇,支持打造一批全国智慧旅游示范村镇。提升京郊旅游接待水平,加快建设一批精品酒店,打造“怀柔长城人家”“延庆世园人家”“门头沟小院”“房山庭院”等一批精品乡村民宿。发展乡村休闲度假旅游,加快建设一批融滑雪、登山、徒步等活动为一体的京郊休闲旅游度假区。完善乡村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乡村旅游咨询服务水平,全面升级乡村旅游厕所、标识导览体系,推进登山步道、骑行线路和景观廊道建设。

二、积极拓展旅游业态领域

(一)深入开发新型工业旅游

加强首都核心区老厂区、城市副中心老旧厂房、新首钢、长辛店二七厂、门头沟“一线四矿”等工业遗址的创造性转化利用,发展一批工业博物馆、工业遗址公园、文创旅游产业园区,打造北京城市复兴地标。加强以门头沟、怀柔、房山、顺义等为代表的废旧矿山、仓储用房的开发利用,建设工业主题精品酒店、工业场景体验地。支持老字号业态升级,创建一批老字号博物馆、体验馆、工坊等新型工业旅游体验空间。

(二)积极推进体育运动旅游

建设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拓展体育旅游产业链,打造服务全国、辐射全球的体育、休闲、旅游产业集聚区。完善奥林匹克中心区国际体育文化旅游交流功能,积极推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顶级体育赛事落户北京,打造国际体育赛事集聚地。支持新首钢地区加快建设成为集专业体育竞技、世界时尚运动精品体验与高端服务业于一体的体育产业示范区。持续提升中国网球公开赛、北京马拉松等体育赛事影响力,打造一批国家级体育旅游精品路线。积极开发冰雪运动旅游,加快推出北京延庆―张家口崇礼冰雪旅游系列产品。

(三)不断提升商务会展旅游

充分利用朝外、望京、国贸等地区商务休闲资源,打造高品质商务休闲旅游区。提升雁栖湖国际会都、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国家会议中心、北京新国展等大型会展场馆综合服务能力,吸引会展服务、文化创意、商务金融等企业入驻,打造商务会展活动集聚区,高水平建设新国展二期、国家会议中心二期等设施。推进新首钢地区大型会展场馆建设,支持新首钢承办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提升京西地区商务会展旅游功能。合理规划建设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城市副中心等地区会展设施,拓展商务会展旅游发展空间。

(四)努力发展健康养生旅游

依托中医药文化场所,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文化旅游示范基地,开发集中医药康复理疗、养生保健、文化体验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利用美丽乡村、温泉养生、山区疗养资源,丰富老年人休闲娱乐、健康养生、京郊养老等养生度假产品,拓展老年健康和养生旅游市场。依托京郊生态涵养区生态资源,培育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旅游产品。

三、打造国际化旅游公共服务环境

(一)完善旅游交通体系

完善市域旅游公共交通体系,优化城区旅游观光专线,打造中轴线观光线、长安街及延长线观光线、三山五园观光线和时尚购物商圈观光线四条城区旅游观光线。加快构建市域(郊)铁路主骨架,盘活既有铁路资源,编制出台市郊铁路功能布局规划与五年建设行动计划,设计多条连接远郊重点景区的“开往春天的列车”旅游线路。打造水上游览航道,实现大运河通州域内全线游船通航,探索与武清、廊坊、雄安新区开通北运河水上旅游线路。加强机场与城市轨道交通、公交线路衔接,实现便捷换乘。

(二)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优化旅游集散体系布局,推动外迁前门旅游集散中心。完善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健全“综合服务中心―服务站―服务点”三级服务网络,完善紧急医学救援、外币兑换等便利化服务功能。推进重点站区完善旅游咨询、应急救援等国际标准旅游公共服务,打造城市迎宾厅。持续开展“厕所革命”,建设一批示范性旅游厕所。推进无障碍旅游设施建设,支持旅游接待场所的绿色通道、无障碍通道、残疾人厕位等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

(三)加快智慧旅游建设

完善旅游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快提升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重点站区等各类旅游重点区域5G网络覆盖水平。推动景区停车场、旅游咨询中心、游客服务中心、旅游通景道路引导标识系统等数字化与智能化改造升级。在公园(景区)、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优化代办代查等智能化服务,保留传统服务方式,逐步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推进物联网感知设施建设,推动无人化、非接触式基础设施普及与应用,推进建设一批智能停车场、智能酒店、智能餐厅、无人商店等旅游服务设施。创新旅游公共服务模式,加快实施“一键游北京”智慧文旅平台信息化项目,全面提升北京文化和旅游的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和智慧营销水平,塑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引领全国数字文旅发展的新名片。

(四)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融合发展

促进文旅空间双向赋能。推动文创产业园区、演艺园区、文博单位植入餐饮、购物、咨询等旅游功能,有机融入旅游产品体系和线路。加快传统商业空间和旅游接待场所的文化赋能,推动公共图书、文化活动、公益演出进机场、进景区、进酒店、进重点站区。促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按照“同规划、同标准、同建设、同管理”思路,建设一批兼具游客咨询和市民公共文化服务的综合公共服务设施。鼓励文化公益惠民服务活动与游客相结合,提高游客对北京文化的生活化、体验化、实景化感受。推动文化志愿者、旅游志愿者队伍整合、服务融合,组织文化志愿者和旅游志愿者共同参与“志愿者进社区”“文明与旅游同行”等活动。

第七章提升旅游产业现代化水平

加快构建充满活力的现代旅游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广泛汇聚国内外高端文化和旅游要素资源,改善生产要素质量和配置水平,创新消费场景、消费模式,推进旅游新型龙头企业培育和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旅游业实现转型升级,为首都发展提供强劲动能。

一、推进旅游要素品质升级

(一)建设世界级旅游景区

支持世界遗产类5A级景区建成世界级旅游景区。推进大运河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支持香山公园、野鸭湖景区等开展5A级景区创建。鼓励4A级及以上景区开展绿色提升,推动景区基础设施改造和景观品质提升。加强3A级及以下景区动态管理,不断提升景区品质。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引导旅游景区开发虚拟游览、直播游览等数字化、沉浸式体验产品,鼓励旅游景区开展旅游电子商务、旅游电子服务交易。

(二)推动旅游住宿业多元发展

推动首都核心区现有住宿业态转型升级,培育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住宿品牌,重点推广高品质、文化主题的中小型精品酒店,开发一批精致四合院酒店。提升中心城区中端及经济型酒店住宿设施品质,强化品质服务,增强文化内涵。鼓励平原地区新城和生态涵养区规划建设一批具有地标性的特色酒店,支持发展精品酒店和精品乡村民宿。

(三)提升旅游餐饮业服务品质

鼓励知名餐饮企业联合旅游企业共同做大做强京味特色餐饮品牌,推动北京优秀餐饮企业“走出去”。深入挖掘京味饮食文化内涵,吸引中外游客品尝北京美食,聆听北京美食背后的故事。荟萃世界饮食文化之精华,吸引国际知名餐饮行业品牌餐厅及主厨来京经营,提升北京餐饮消费品质。打造北京国际美食节,促进国际餐饮文化交流。开展乡村民宿餐饮提升工程,树立北京乡村民宿餐饮特色品牌。

(四)建设国际知名文化和旅游商圈

优化升级王府井、西单、前门大栅栏等传统商业区业态,打造奥林匹克中心、蓝色港湾、世贸天阶、三里屯太古里、华熙LIVE等世界级时尚旅游购物商圈。在城市副中心、“三城一区”、新首钢地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重点站区等重要区域,新建一批文化和旅游时尚商务休闲空间。繁荣国际品牌首店首发经济,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旗舰店、体验店,发展原创品牌概念店、定制店,建设国际知名品牌直销购物中心,提升旅游购物便利度。

(五)拓展北京礼物商品体系

加大传统北京礼物研发力度,深入开发特色京味文化商品,打造一批服务国事外交活动的旅游商品。支持天坛、颐和园等市属公园和文化文物单位加快开发旅游文创商品,打造特色北京礼物。鼓励开发具有北京文化元素的现代时尚北京礼物,推出一批面向年轻客群的旅游纪念品。加强生活服务类北京礼物开发,强化中华文化元素的时尚化表达。提升北京礼物的科技含量,研发体现北京科技创新能力的旅游商品。

二、激发旅游产业市场活力

(一)推进旅游重大项目建设

推进通州文化旅游区建设,高标准运营环球主题公园及度假区一期,超前谋划建设二、三期,将文化旅游区打造成为国家文旅商融合发展示范区。积极承接环球主题公园外溢效应,推进张家湾设计小镇、张家湾古镇、城市绿心、台湖演艺小镇、宋庄艺术小镇等区域协同发展。支持房山区、密云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青龙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等重大项目落地。推进门头沟“一线四矿”及周边文旅资源整合提升项目,打造兼具通勤功能的市郊旅游观光线。充分发挥冬奥、世园、长城资源优势,推进延庆区冬奥场馆转化利用和世园会后续旅游化改造,建设国际化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二)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和旅游企业集群

推进文化和旅游企业以兼并重组、境外并购、投资合作等多种途径,实现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智慧化发展。发展总部经济,吸引国际知名企业总部在京发展,增强文化和旅游业整体实力。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扶持一批“专、精、特、新”民营中小型企业,实现品牌化、精品化发展。引导旅行社向“专业化、特色化”方向发展,实现经营方式由传统向现代、粗放向集约、低质向高效转变。规范线上平台健康发展,在审批、融资、服务等方面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培育一批新型互联网企业。支持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产业园区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集聚发展。

三、全面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

(一)深入挖潜文化和旅游传统消费

建设好东城区、朝阳区、延庆区等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积极申报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打造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新型消费集聚区。推进旅游休闲街区建设,创建一批首都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培育做优一批消费平台,鼓励文化旅游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围绕环球主题公园、艺术区等打造国际旅游消费集聚区。加快传统消费空间文化赋能,培育一批以“老字号+国潮”为特色的中国传统文化消费圈。推动建设有特色的市内免税店,促进出境旅游意愿在京实现有效替代。支持更多商业企业申请成为离境退税商店,扩大离境退税即买即退试点范围。鼓励文化产业园区、特色街区等兴办小剧场、文创商店等城市文化空间,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增长潜力。

(二)着力促进文化和旅游新型消费

举办线上文旅消费体验活动,评选推介一批首都文化和旅游消费新场景、新活动。鼓励艺术名家、知名院团开展线上展演,提供高品质线上艺术演出服务。引导云旅游、云娱乐、云直播、云展览等新业态发展,培育“网络体验+消费”新模式。培育发展一批网红打卡新地标,满足年轻时尚消费需求。持续实施“点亮北京”,推出一批夜间文化旅游体验项目,推进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努力推进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鼓励市民参加体育影视、动漫、竞赛表演等消费活动,促进文旅体商综合消费。

第八章构建文化和旅游现代化治理体系

加强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业综合监管水平,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强化文化和旅游意识形态安全和安全生产管理,促进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推进文化和旅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治理

(一)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依法治理

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法治建设,积极落实《北京市旅游条例》,研究制定《北京市住宿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市住宿业管理体制、机制和相关政策,推进修订《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办法》。加强旅游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制定《文化旅游体验基地评定规范》《自驾驿站服务规范》等一批旅游管理地方标准,全面推进首都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体系和执法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提高文化和旅游行业监管水平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支持、引导和规范文化和旅游健康发展。建立健全文旅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完善市场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在线文化和旅游企业监管,研究制定在线文旅服务的规范标准,提升行业规范水平。畅通“”市民服务热线旅游投诉受理渠道,提高接诉即办的工作效率,加强联合监管,不断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能力。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治理,保持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的规范化。继续加强北京小剧场演出内容和大型演出活动等现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一日游”,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稳定。

(三)推进首都核心区旅游降密

全面实施等级景区门票预约制,推进景区限量预约、分时游览,避免游客在天安门广场、故宫博物院等区域出现短时期大规模聚集。健全核心区旅游交通,加强对核心区旅游交通秩序的综合管理,优化核心区旅游客运组织方式,最大限度降低进入核心区的旅游客车总量。优化核心区旅游住宿业、旅游餐饮业、旅游购物业态结构,加强大型旅游住宿和购物场所管理,减少旅行社网点和门店数量,引导旅游购物向高品质、内涵化发展,引导旅游住宿向特色化、精品化、个性化发展,降低首都核心区游客住宿规模。

二、强化文化和旅游安全管理

(一)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安全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网络空间综合治理。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思想舆论阵地建设,守好意识形态安全底线,确保艺术创作、演出审批、公共文化场所演讲论坛、导游讲解服务等意识形态安全。健全突发文化和旅游公共事件新闻应急处理和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跨平台、多终端的融媒体信息安全监管。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完善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推动落实文化和旅游安全监管(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跨部门信息共享、联合巡查、会商评估、安全预警等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构建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生产检查联防联控工作格局。健全文化和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加强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重要设施设备、重大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及高风险项目等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社会旅馆安全风险评估、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等工作。推进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开展等级景区、旅行社、文化娱乐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文化和旅游安全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和游客安全意识。

(三)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固化首都疫情防控经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文化和旅游安全预警应对机制,建立健全平战结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体系,提升综合应急能力。建立政府救助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旅游救援体系,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完善紧急救援联动机制,提高综合救援能力。围绕重大活动、法定假日、汛期和旅游高峰期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消防、防汛、治安反恐、水上救援、大客流疏散等应急演练,切实提升旅游主管部门以及旅游企业的实战处置能力。

三、推进文明旅游

(一)促进文明旅游宣传引导

强化文明出游意识,引导市民和来京游客不断提升道德素质,鼓励例行节约、文明分餐、垃圾分类,全面推行“光盘行动”“公勺公筷”“文明一米线”“文明旅游我最美”等专项行动。推进文明旅游宣传教育、规范约束和社会监督,提高北京旅游从业人员文明素质,建立健全文明旅游法规体系,积极塑造北京旅游良好形象。加大文明旅游的正面宣传力度,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访谈节目等方式,大力宣传普及文明旅游相关要求。发挥好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机构和景区景点、宾馆饭店等旅游接待场所在培育良好社会风尚、传播首都优秀文化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各类导游、讲解员和市民成为首都文明的生动讲述者、自觉传播者。推进旅游志愿者队伍建设,在重点景区和重要时段提供旅游志愿服务,开展文明引导、文明劝导。深入开展“文明与旅游同行”主题活动,引导全社会形成弘扬文明旅游新风尚。

(二)倡导出境游客文明旅游、安全旅游

加强对北京出境游客文明旅游宣传教育,积极落实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行动指南,提升文明素质,展现大国首都市民厚德、礼让、宽容优秀品德。教育和引导北京出境游客遵守境外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让北京出境游客当好中华文化的传播者和大国首都形象的展示者。做好出境旅游境外安全工作,加强出境旅游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排查风险隐患、堵塞风险漏洞,不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章推动文化和旅游区域合作

推进京津冀文化旅游带和特色旅游协作区建设,全面提升京津冀文化和旅游一体化水平。建设以首都为核心、富有京畿特色的文化旅游圈。加强与国内其他地区文化和旅游合作,强化北京文化和旅游行业的引领示范作用。

一、加大京津冀文化和旅游共建力度

(一)加快京津冀文化旅游圈建设

推动建设京张、京承、京西、京雄、京唐秦、大运河(京津冀段)、长城(京津冀段)等七条文化旅游带,串联京津冀区域优质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一批各具特色的精品文化旅游路线。加快培育京东生态休闲旅游协作区、京西南山水休闲旅游协作区、京南商务会展旅游协作区,整合各地特色旅游资源,共同打造高品质旅游产品,提升区域旅游影响力。

(二)提升京津冀文化和旅游一体化水平

推进区域旅游交通一体化,加强京津冀区域公路网一体化规划统筹,推进中心城与雄安新区、城市副中心与北三县等公路网规划建设,探索推出跨区域、班线化旅游直通车和京津冀旅游专列,构建京津冀空铁旅游联运系统,提升京津冀旅游城市、重点旅游景区的交通通达性。推进区域公共服务一体化,大力推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建设,协同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和区域性节庆活动,共同打造文化品牌。推进区域市场监管一体化,建立区域行业管理综合协调、案件联查、投诉共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依法协同监管能力。推进区域市场营销一体化,在重点国家和地区联合开展市场营销,加强区域旅游形象国际宣传推介,联合推介产品、举办节庆会展,提高区域宣传和营销实效。

二、推进多层次文化和旅游区域合作

(一)深化文化和旅游区域协作

进一步发挥“9+10”区域文旅合作机制作用,推进北京与各省(区市)互送客源、同步宣传、异地投诉、联合执法,实现各省(区市)文旅资源共享。加强北京与上海、西安、杭州等热点旅游城市文化旅游合作交流,共同开拓国际旅游市场。依托京杭大运河城市旅游推广联盟,加强与大运河沿线城市文化旅游合作,支持举办中国大运河文化带“京杭对话”等系列文化旅游交流活动。依托中国世界遗产旅游推广联盟,创新中国世界遗产资源旅游利用模式,携手打造中国世界遗产精品主题线路,提升遗产所在地知名度和美誉度。引领京津冀地区与大湾区、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开展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形成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合力。

(二)推进文化和旅游支援合作

持续深化文化支援合作,围绕人才培养、资源支持、技术指导、文化交流等,加强北京市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支援合作地区文化项目和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设施建设。大力促进旅游支援合作,依托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在京举办的重要会议会展平台,加强对新疆和田、西藏拉萨、青海玉树以及河北、内蒙古、湖北等重点支援合作地区的旅游资源推介,不断开创北京市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新局面。

第十章开创文化和旅游对外合作新格局

对标国际交往中心建设,深入落实“两区”“三平台”建设,持续优化面向国际的文明交流和旅游交往软硬件环境,提升国事服务保障能力,积极培育文化和旅游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提升中华文化传播力和旅游国际影响力。

一、提升首都文化和旅游影响力

(一)深化对外文化交流合作

有力服务保障国家外交大局,积极参与国家年、文化年、旅游年等大型文化交流活动,充分彰显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举办文化交流品牌活动,持续深耕“欢乐春节”“魅力北京”等海外推广活动,推介北京文化和旅游资源。借助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北京年冬奥会及冬残奥会等重大节展赛事,精心策划高水平文化交流活动。举办好中国京剧艺术节、中国戏曲文化周、北京国际音乐节、北京新年倒计时等品牌活动,做强国际文化节庆品牌。积极发展民间文化交流合作,支持院校、智库、媒体、企业与名家开展国际文化交流。

(二)扩大北京旅游国际影响力

加强北京与世界各地旅游国际交流合作,重点推动北京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旅游交往,及时向世界传递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北京经验”。充分发挥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的平台作用,促进旅游领域国际规则、标准在京制定。依托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金融街论坛、中关村论坛等国家级、国际性展会交易平台,提出一批推动国际旅游业发展的“北京方案”。

(三)深化与港澳台地区文化和旅游交流

提升面向港澳台青少年及基层民众文化和旅游交流水平,深入推进中华文化在港澳台地区的传承和弘扬。继续举办台湾“北京文化季”等交流活动,共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依托京港洽谈会等平台,加强与港澳台地区旅游合作,积极开拓港澳台地区旅游市场,规范北京赴港澳台旅游市场秩序。

二、促进入境旅游恢复发展

(一)丰富入境旅游产品供给

对标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开发系列精品入境旅游线路。提升故宫―颐和园―长城在内的传统旅游线路服务品质。以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琉璃河西周燕都遗址、云居寺等为重点,打造国际精品旅游线路。高标准运营环球主题公园,加快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推出更具吸引力的“主题公园+国家文化公园”精品旅游线路。设计推出国家高山滑雪中心―国家雪车雪橇中心―北京冰上项目训练基地等冬奥主题精品旅游路线,彰显“双奥城市”魅力。加快推进非传统旅游资源的旅游化改造,深入挖掘国际研学、文艺演出、非遗展示等系列主题文旅资源,开发“文化”“时尚”系列入境旅游产品。依托博物馆和名人故居打造特色精品文博旅游产品。

(二)拓宽入境旅游营销渠道

充分利用“入境旅游全球战略合作伙伴计划”,加强与国际旅行商、酒店集团、航空公司合作,开拓市场营销途径。发挥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北京会奖旅游产业联盟等平台作用,深化北京与国际著名旅游城市在市场共建、渠道共享、客源互送等方面的合作,发展国际商务会展客源市场。加大与境内外新媒体平台合作力度,创新海外社交媒体推广模式。构建北京旅游品牌体系,借助市区两级外宣资源,建立海外营销统筹机制,广泛开展国际旅游市场推介和城市形象推广工作。加强境外旅游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搭建境内外同行资源展示、业务交流平台,强化首都文旅产品的宣传推介。

(三)拓展入境旅游市场

牢牢把握传统客源国和新兴客源国两类市场,精准开展旅游推介工作。综合运用传统媒体、网络社交媒体、现场推广等各种手段,积极开展大众营销,巩固传统客源国市场,扩大亚洲市场增长规模,拓展德语区和中东欧市场,开发“一带一路”新兴客源国市场,提升入境旅游规模。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创新境外社交媒体平台开展线上公众宣传,做好与境外客源市场旅行商、专业媒体、国际组织等沟通与交流。

(四)提升入境旅游服务能力

提升航空双枢纽的国际化运营服务能力,拓展国际航线覆盖广度和重点城市航班密度,提升国际航线网络品质,优化国际航班中转衔接流程和时间。制定《国际语言环境建设促进条例》,规范外语标识使用与管理,提升窗口行业外语服务能力,拓展多语言服务。改版北京旅游对外门户网站,升级针对境外游客精准信息资讯服务的“智慧旅游”服务系统。优化入境旅游消费环境,增加外卡消费支付终端和社会外币兑换点,提升入境游客消费服务便利化水平。提升旅游公共服务环境的国际化水平,完善交通枢纽、公共场所、旅游景区等中英文标识标牌,健全多语种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依托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体系,重点加强涉外旅游企业经营管理、高端旅游服务、旅游创意策划等方面人才培养,不断提升入境旅游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稳妥有序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两区”建设

(一)推进试点政策落实

扩大市场准入,允许外商投资文艺表演团体(需由中方控股)。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全程网办”,提高服务效能。建立艺术品内容审查专家委员会,高效做好艺术品进出口环节的内容审查。扩大政策服务范围,鼓励支持在通州文化旅游区举办国际性文艺演出,服务保障环球主题公园内国际性演出顺利举办。支持开展艺术品保税仓储、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优化艺术品进出口贸易通关服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开展面向全球的文化艺术品(非文物)展示、拍卖、交易业务。立足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北京),聚焦游戏和动漫版权、创意设计等高端产业发展,开展优化审批流程等方面试点。

(二)促进试点项目落地

建立文旅领域招商引资服务机制,建立拓展文化旅游国内外头部企业、领军企业及投资人网络,服务各区“两区”建设招商引资、高端项目落地工作。履行行业服务管家职能,动态推出专属政策服务包。积极支持环球主题公园及度假区、房山乐高主题乐园等重大项目建设。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银行文创专营分支机构、文化证券、文化产业相关保险、文化企业股权转让平台等试点开展文化金融项目。

第十一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坚持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守正创新、主动作为,为首都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发展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与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解决文化和旅游发展跨部门、跨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二、提高资金保障能力

完善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强化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项目支出,提升财政资金投入的科学性、绩效性。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落实税收、贴息等相关政策,激发文化和旅游发展活力。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做大做强北京旅游资源交易平台,推进业务范围向文化领域、京津冀区域拓展。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投资、建设、运营文化和旅游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引导预期收益好、品牌认可度高的企业积极探索利用权利质押等担保方式获得融资。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持续开展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京郊“百千万”等重点人才培养工程。加强人才培养国际合作,大力引进海外高端教育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建设覆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的复合型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培育一批懂文化、知旅游的跨界人才。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任用、评价制度,探索高级人才创业扶持、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方面政策。

来源: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牛年云上年货大集往期精彩回顾

▲第四届北京文化旅游合作促进平台大会

北京文化旅游合作促进平台成员地区:新疆和田、西藏拉萨、青海玉树、湖北巴东、十堰、神农架、内蒙古呼和浩特、呼伦贝尔、赤峰、锡林郭勒、乌兰察布、通辽、兴安、河北张家口、承德、保定、河南南阳、洛阳、三门峡、邓州、四川什邡、辽宁沈阳等10省(区)22个地(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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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全文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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