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现场资料图
近日,从河南省美术家协会获悉,“国家艺术基金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河南省优秀美术作品展(照片)’初评”暨“第十三届河南省美术作品展(照片)”初评结果公布,件作品从余件投稿中脱颖而出,进入原作复评,约占总投稿量的四分之一。其中国画件,油画件,版画件,雕塑76件,水彩、粉画件,漆画40件,壁画75件,综合材料58件,平面设计26件,插图设计36件,连环画20件,年画19件。
复评送件要求:
一、因本次展览时间紧,工作量大,故不接受邮寄送件作品;各地市入围参加复评的作品,由各地市美协负责统一送件;省直、郑州市作者可根据要求直接送件,所有作者送件时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因工作量大,时间紧,收录作者信息时,因作者登记时字迹不清,如有错误请及时发短信,以便更改,请注明画种、编号、正确信息)。
二、参加本次展览的所有画种,作品送件请自行装裱,因展览时间安排紧,协会对所有画种不负责装裱。中国画装裱镜片即可,其他画种如需装框请内外框连接牢靠、无易碎玻璃覆面,背后加挂环。
1、中国画、油画送件尺寸及装裱要求请严格按中国美协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全国美展的展览计划和有关规定执行,作品装裱(框)后尺寸不得超过厘米(高)×厘米(宽),超大拒收。选送全国作品,由省美协统一负责装框送往全国展区。
2、版画、水彩·粉画类作品请注明版种和画种。
3、雕塑作品送件时请加固牢靠,以便运输布展,易燃易碎、有毒作品拒收。
4、综合材料绘画请注明制作材料。
5、漫画、插图、连环画请自行装裱在同一框内,装裱后最宽尺寸不得超过厘米,高度不得超过厘米,以便布展、运输。插图作品要注明文本出处并附内容梗概,每组插图作品不超过5幅,连环画作品要有内容提要,每件作品要附故事梗概,每个单幅要配文字,文字须编排处理并粘贴于作品上。
6、设计作品(电脑制作)最大尺寸不超过60cm×90cm,作品需装裱在KT板上。
7、壁画送件不收原作,复制作品最大宽度不超过cm,须制作打印在KT板上,画面可放置一个整体和若干局部、设计思路和说明。
8、雕塑、设计、壁画作品请提供高清晰电子作品,发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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