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8月11日至22日,全国第十二届书法篆刻展览第一阶段初评、第二阶段复评和终评工作在宝鸡市圆满结束。
按照《评审办法》和《评审流程》规定程序,评审委员会分刻字、篆刻、篆书、楷书、隶书、行书、草书7个组别,经过初评、复评和终评两轮评审,共从投稿作品中评出终评入围作品件,其中刻字35件、篆刻85件、篆书93件、楷书件、隶书件、行书件、草书件。
本届国展坚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以“公平、公正、阳光、干净”为评审原则,突出评审的导向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制定了严谨详尽的评审规范与程序,对每一位参评者的每一件投稿作品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
初评阶段。分初评初审、初评交叉复查、初评终审三个环节。初审的任务是统一审美尺度,平衡审美标准,淘汰低水平作品,缩小择优范围。本轮不限定入选件数,只要有一位评委同意,作品即可进入第三环节。第二环节为初评交叉复查。各组交叉审看上一轮落选作品。初评交叉复查目的是力避遗珠,多样包容,确保每一位评委都能审看到每一件投稿作品。初评交叉复查只要有一位评委同意,作品即可进入第三环节。初评终审阶段,全体评委集体审看作品,以作品艺术质量为评审第一要素,注重传承根基,保持风格多样,保持审美和评判标准前后一致,评委独立投票。初评共评选出入围作品件(其中刻字件、篆刻件、篆书件、楷书件、隶书件、行书件、草书件)。
初评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初评入围作品按书体分区域悬挂并重新编号,同时核对每件作品的登记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复评阶段。全体评委(包括初评、终评评委)集体审看作品,全面了解进入复评的作品,重点把握评选的总体水准,严格评判标准,注重审美多元。提倡内容与形式相统一,在同等创作水平下,